1、 C
解答:死刑案件除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外,还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复核并核准的死刑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从这一意义上说,死刑复核程序是两审终审制的一种例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 A、B
解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3、 A、B
解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4、 A、B、C
解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选A,D有疑问,建议不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选B】或者指令【选C】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5、A、B、C、D
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对下列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一)拟判处死刑的;
(二)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四)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
(五)其他需要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
6、A、B
解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7、A、B
解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8、A、C
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
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如果被告人提出新的辩解理由,合议庭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恢复法庭辩论。
9、A、B、C
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 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四)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B】,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A】。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再审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参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C】。
10、A、B、C、D
解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有以下来源:
(一)当事人等的申诉
(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这里所说的来信来访
(三)司法机关复查案件发现的错误司法机关为了保证办案质量,定期或不定期地自查或互查,或按上级指示进行必要的总结检查或复查。通过日常的工作检查及全面复查或对部分案件的复查,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就应当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四)各有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纠正错案的议案人民代表与广大人民群众具有密切的关系,人民群众乐于向他们反映情况和要求。
(五)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介等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意见党政发信部门根据国家形势、政策方针的变化及司法工作情况所提出的关于复查某类案件的文件,当然应是提起再审程序的重要材料来源和依据。
1 ab
2ab
3abcd
4abcd
5abcd
6abc
7abcd
8abc
9abc
10a
随便答的 代表了基本的答题水平。答案不一定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