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所买的又不是你的名字。你只能享受还贷的部分的一半。比如首付60%,贷款40%,目前3年你们还贷20%(剩下的还没还清)。
但是房子你是要不来的,房屋产权不会发生改变,你只能享受还贷比例的增益,也就是之前我举例的10%。
LG成了植物人,为保障孩子的权益,你最好不要离婚。离婚你只能拿还贷部分的一半,非常少了。不离婚,如果LG恢复了,恭喜万幸,到时候再处理房子,你公公也不会说什么。但如果非常不幸LG醒不了了,以后万一去世了,你和孩子是第一继承人。虽然公公的部分你是要不回来了,但是LG的部分(房本上就只有公公和老公的名字没写份额,默认为50%),是3/4会继承给你的,1/4给孩子,孩子没成年前也是法定监护人管理。公公是分不去的,他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这样LG的部分你和孩子都有个保障。
你说养老人还是小叔子的问题,在法律上和房屋都没什么关系,一般只看产权。
这个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别无他法。照我说的去做吧,保证没错,看了后请采纳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