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外公就是外祖父的汉族语言称呼之一,满族称呼外公为郭罗玛法。
1,祖父:汉语口语称谓是爷爷;满语是玛法;
祖母:汉语口语称谓是奶奶;满语是太太;
外祖父:汉语口语称谓是姥爷或外公等,满语是郭罗玛法;
外祖母:汉语口语称谓是姥姥、姥娘或外婆等,满语是郭罗妈妈。
2,父亲:汉语口语称谓是爹,满语是阿玛;
母亲:汉语口语称谓是娘,满语是额默(辽宁部分地区称“讷讷”) ;
岳父母:满汉口语称谓各随对方称谓。
扩展资料:
至今仍使用的满族称呼语言:
1、高祖母――达妈妈
2、曾祖――翁库玛法
3、曾祖母――乌库妈妈
4、祖父――玛法 祖母――太太
5、父亲――阿玛(辽宁部分地区称“玛玛”)
6、母亲――额默(辽宁部分地区称“讷讷”)
7、公公――阿玛哈
8、婆婆――额莫克
9、伯父――阿牟其
10、伯母――阿牟
11、叔叔――额其克
12、婶母――窝克
13、丈夫――爱根
14、妻子――萨里甘
15、女友――诺库
16、亲家――撒顿
17、娘家――谈搀
在清朝,外公怎么称呼?
答:在清朝,外公就是外祖父的汉族语言称呼之一,满族称呼外公为郭罗玛法。
请注意,在中国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历史中,清朝在官方的法定语言应用上,使用的是满汉两种语言,包括皇帝昭书和一切行政公文等,均用满族与汉族的两种文字书写。
在使用口语的语言中,满族官员必须能够熟练的使用汉语,除了便于与汉族官员或民人交流外,更重要的是能够监视或训斥汉族的官员反满情绪。
事实上的清朝中后期,在汉族区域生活的满族人,完全使用汉语交流,甚至部分的满族人由于没有得到满语教育而不会讲满语,清末完全汉化。
在语言称谓中,由于满族是血统的生殖遗传关系,在同类关系词语中,使用汉语翻译后所表达的是汉族血缘生殖遗传关系,而并不能完全准确的表述满族在语言称谓上的内容,虽然满族极力的学习汉族文明,但物种间的本能语言意思还是难以修正的。
在清朝以汉族直系亲情的血缘生殖遗传关系式,满汉的语言称谓如下:
1,祖父:汉语口语称谓是爷爷;满语是玛法;
祖母:汉语口语称谓是奶奶;满语是太太;
外祖父:汉语口语称谓是姥爷或外公等,满语是郭罗玛法;
外祖母:汉语口语称谓是姥姥、姥娘或外婆等,满语是郭罗妈妈。
2,父亲:汉语口语称谓是爹,满语是阿玛;
母亲:汉语口语称谓是娘,满语是额默(辽宁部分地区称“讷讷”) ;
岳父母:满汉口语称谓各随对方称谓。
3,由于物种族类的差异,在生殖遗传上的差异是父系血统或母系血统;但汉族人类与其他异族人类最根本的差异,是血统的生殖遗传方式和血缘的生殖遗传方式。
无论父系或母系血统的生殖遗传方式,都是原始的生殖遗传型态,都有交叉(基因遗传重叠配偶)的生殖遗传现象。
父系血缘的生殖遗传方式,是由原始黄土高原人母系氏族血统的生殖遗传方式改造而来;就是通过炎和黄的生物基因遗传技术检测(又称滴血认亲术)后,选取基因遗传无重叠的配偶所产生的后代、且规定男女双方直系子弟五代内不得配偶生育(又称“五服”制度)的优化生殖遗传方式。
为此,在生殖遗传含有交叉配偶的血统关系下的亲属称谓,不是血缘生殖遗传的汉族所能完全理解的。
玛父
玛父是满族对祖父的称谓。满语称呼祖父为“达达” 按字面意思也可解释为“阿玛的父亲”
音译的,有些不准
外祖父——郭罗玛法 外祖母——郭罗妈妈
高祖——达玛法 高祖母——达妈妈
曾祖——翁库玛法 曾祖母——乌库妈妈
祖父——玛法 祖母——太太
父亲——阿玛(辽宁部分地区称“玛玛”) 母亲——额默(辽宁部分地区称“讷讷”)
公公——阿玛哈 婆婆——额莫克
伯父——阿牟其 伯母——阿牟
叔叔——额其克 婶母——窝克
丈夫——爱根 妻子——萨里甘 二妻——福七黑
兄——阿珲,阿哥 嫂——阿沙
弟——兜 妻弟——那雅
子——追 媳妇——尾伦
孙子——窝莫罗
外祖父——郭罗玛法 外祖母——郭罗妈妈
岳父——阿布哈 岳母——额布喝
姑——姑爸爸
姨母——安布 姨夫——安布玛
舅舅——那克出 舅母——额克出
姐姐——额云, 格格 姐夫——额附
妹妹——嫩
女儿——沙里甘追 女婿——霍其珲
外甥——依诺
朋友——姑出 好友——色音姑出 女友——诺库
亲家——撒顿 娘家——谈搀
玛法(mafa)是祖父,外祖父是郭罗玛法(goro ma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