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是这样的:
服务生拿的2元其实是3*9=27元里面的;
所以:对于顾客来说他们为投宿支付了9元/人那么 3 X 9元 = 27 元 + (退回的)3元=30 元 ;
对于老板 (顾客支付的)30 元 - (服务生藏起的)2元- (服务生退回的)3元=(实际收入)25元;
对于服务员 (顾客支付的)30 元- (退回给顾客的)3元-(上缴老板的)25元=(服务生藏起的)2元
他们三个人合计交25加上退回的三元,三个人一共交了25+3
=28元,再加上服务生拿的2元不是正好30吗。
在老板那里,25=3x8+1,所以那一元在老板那里
呵呵 两个弯就晕了!!
有点夸张
哪儿跟哪儿的事情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