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房子继承,需要其他儿子先放弃继承权吗?

2024-12-15 11: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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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老人去世房子继承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发生了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加以解决: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
  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回答2:

这是很危险,但是按我国的法律的确要这样才可以卖掉房子。你可以与他签订合约,这样就不怕他抵赖了。

回答3:

是的 你要是签了 就没你事了 不分钱那是 你叔叔的为人了 其实他也构成了 敲诈 他要是不分钱你们也可以 起诉的 没事的 再说 都是亲戚能么 不给分我可不乐意奥 呵呵

回答4:

你叔叔说的是对的,原因如下:
那所房子现在还是你爷爷奶奶的名字,两位老人去世后你爸爸和叔叔们自动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需要将房子卖掉的话,如果还是两个老人的名字就无法过户,房产交易不能将老人的名字直接改为买家的名字,必须先继承改为你爸爸或者叔叔的名字之后,才能卖出。
而因为你的爸爸和其他叔叔也享有继承权,那么你的那个叔叔想先把房子划到自己名下,就必须现有其他继承人自动放弃继承的证明才行,有了这些证明,房屋交易中心才给他过户。
从这一点来说,你的这个叔叔说的没错的。
但是,如果你非说你叔叔拿了声明卖了房子不分钱,或者房子归到自己名下不卖,那的确没有办法,你们综合考虑吧。

回答5:

别听网上的人胡说了,去找专门的律师问问吧,免得被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