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手续 名称预先核准(个体座商及申请名称的个体摊商须履行此程序)——准备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收费依据和标准: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个体工商户登记收费项目及标准如下:1、开业注册登记费20元;2、变更登记费10元;3、补发执照工本费10元;4、执照副本工本费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