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如是一方财产,不参与分配。《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
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男女双方离婚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财产约定协议,则应按照法律的规定分割财产。属于法律规定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属于法律规定的共同财产的,则按照协商方式处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是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如是一方财产,不参与分配。
肯定是按照法律流程来呀,男女双方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