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失效后可以补交费用挽救吗?

2024-12-19 09: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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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专利如果在应当缴纳年费期限之内没有缴纳的,可以在6个月之内进行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如果超过了6个月还没有去办理补缴手续的话,专利局就会出《终止通知书》,通知书会给专利权的所有人2个月的时间,在这2个月的时间里专利权的所有人可以提出恢复专利的申请,如果逾期没有申请的,那么该专利就失效了。

回答2:

  • 专利年费过期一个月是不需要缴纳滞纳金的,从过期的第二月开始产生全额年费5%的滞纳金,同时专利局也会下发缴费通知书,往后逐月增加,直至过期的第六个月产生全额年费25%的滞纳金。注意:只要在专利年费过期的六个月内补缴完专利标准年费和年费滞纳金,该专利就仍然会保持有效状态且不会产生任何问题。三种专利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10年内均可享受年费减缴政策。

  • 然而专利年费过期超过六个月后则会产生专利权恢复费,目前专利权恢复费为人民币1000元,大概在过期7个月左右会下发专利权终止通知书,此时很多人以为到此专利权就真的终止了,其实并不是,还可以挽救。注意: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还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之日起2个半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此时只要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后2个半月内补缴完专利标准年费、年费滞纳金以及恢复权利请求费,那么就可以挽回专利权。

  • 最后,如果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后2个半月内还未缴纳上述费用,那么就确确实实真的是因为未缴年费而导致专利权终止失效了,而且无法挽回,彻底的变成了“公众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