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收养人与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当然,被收养人已成年的必须经过被收养人的同意,协调不成的可以采用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那么,解除收养关系条件有哪些呢?《收养法》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由一方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要求:一是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二是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如何解决收养关系有不同方式,当代各国对收养关系的解除有着不同的立法例。有些国家采取禁止主义或部分禁止主义,有些国家则采取许可主义。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根据当事人对解除收养所持的一致或相反的态度,收养关系的解除可经由两种不同的方式处理,包括依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和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六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1、依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领养关系。协议解除领养关系的条件是:
①须当事人同意。
就领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领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没有成年的,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②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
协议解除领养关系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领养的程序,亦可以分为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当事人达成解除收养的决议后,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解除收养的申请,并说明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公证人员应对当事人要解除领养的原因及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以便查明解除收养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要求解除领养的理由是否正当合理,有无其他意图;双方对财产和生活问题的处理是否合法等,经审查后,对符合解除领养条件的,就为其办理公证,准予解除。
当事人自接到公证书之日起,收养关系即告终止。如果不符合协议解除领养关系的条件,不予办证,对有关纠纷,可建议当事人依诉讼程序提出请求。基层政权机关或户籍部门办理解除收养的登记,也要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按照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2、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领养关系。
一方要求解除领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解除领养关系,但在财产和生活困难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无效时,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处理解除领养关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
①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②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③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均为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④养父母发现养子女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准予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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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的规定,收养关系在以下情形下可以解除:①收养人与送养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征得本人同意后协议解除。②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③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可以双方当事人先自行协议解除收养关系,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一起到当初办理领养手续的民政部门,申请办理解除领养关系手续。
达不成一致意见,可有主张解除领养关系一方,到所在地区法院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