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社保走生育险的问题

2024-12-28 09:56:24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

  • 在享受生育津贴前,单位需要为本人申缴生育保险,需要准备三个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社保登记表、养老、工作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些三表由企业准备;

  • 由单位持此三表前往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申报,劳动保险部门受理后,会返回两个盖章后的表;

  • 等到下个月,单位就可以正常缴纳新增员工的生育保险费用,这个要去税务部门交纳;

  • 办理医疗证: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办理;

  • 女职工生完孩子,产假满30内前(注意时间哦,逾期办理比较麻烦)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提交材料进行保险支付的办理;

  • 等待审核后,工作人员开据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申请表;

  • 在进行保险支付办理的材料主要有:城镇企业职工生育情况表、身份证明信息、出生证、医院的医务证明、医务结算的单子等;

  • 等待社会劳动保险部门审批完成后,本人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部门领取生育保险的报销金。

回答2:

  1、根据你所说的,你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要参加生育保险必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才能参加。由于参加生育保险的必需同时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2、综合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费率:7%,其中单位承担5%,个人承担2%。
  3、缴费基数:
  不满45周岁,按缴费基数的5%计入个人账户;45周岁及以上,按缴费基数5.6%计入个人账户,其余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基数。
  备注:
  1)、综合医疗保险适用于①具有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没有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另外,用人单位可为其非本市户籍员工申请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2)、住院医疗保险适用于失业、低保对象、特殊困难的深户人员以及非本市户籍的城镇户籍在职人员。另外,用人单位可为其非本市户籍的农村户籍员工申请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3)、农民工医疗保险适用于与本市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4)、地方补充医疗保险适用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的人员;
  5)、生育医疗保险适用于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6)、一次性缴纳18年医保费适用范围:①参加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驻深单位中由广东省、北京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在退休前已参加我市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由原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2%×12个月×18年一次性缴足;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具有本市户籍,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人员,由本人在首次参加本市医疗保险时,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12%×12个月×18年一次性缴足。
  4、个体工商户参保的按企业参保规定参保缴费。
  5、个体工商户参保人数可根据实际用工人数
增减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