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携带身份证唤唤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到市公安局后,进门的第一个窗口旁就可以领取《申请表》(其实每个申请表都是复印的)。申请表见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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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领表时请说明前往的国家(地区)和事由,并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复印在《申请表》的背面,工作人员会帮你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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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二: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填写《申请请》时应注意:
1.《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2.填写申请人姓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致。
3.“拼音姓和乎凯名”须按普通话拼写,而且还是全部大写;“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婚姻状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4.“户口所在地”是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须与户口簿一致。
5.“政治面貌”可填“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或“民主党派的名称”或“群众”。
6.“文化程度”按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职业、职务、职称”按申请人现状况和国家承认的“职称”填写。
7.“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单位的,填写原单位。
8.“属第顷腊几次申请因私出境”是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在备注栏内说明未被批准情况。
9.“本人简历”应从初中填起,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10.“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按实际情况填写。
11.前往国家按出境后第一个国家填写(不含过境国家),事由只能选择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