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房拆迁,怎么补偿一家人在这间房已经住了20年,以前买了半产权,后来又当做租金给我们退了回来,

2024-12-29 04: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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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问题,不同省市有不同的政策。我们浙江这边,是由承租人直接按房改政策购买成安置房屋。至于南宁市,需要按南宁市的政策规定。给你一个政策,自己查看即可。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补助与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府规〔2016〕20号:
第6条、单位自管公房的补偿:征收单位自管公房住宅,承租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市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房屋相关手续后,房屋征收部门可对该房屋视同已房改并给予补偿。
第12条、被征收人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他处无正式住房,且属于五保户、孤老、孤儿、孤残者,或正享受民政部门核发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被征收人在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前提供相关证明的,原则上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进行补偿安置,被征收房屋套内面积低于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安置: l.安置标准:l—2人户50平方米;3人户60平方米;4—5人户70平方米;6—7人户80平方米;8人户以上1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