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多数的银行都是在房产证下发之后由银行持该房产证到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并且在房产证内页的《设定他项权利》一栏中盖抵押登记章之后将房产证原件发还给贷款人。有些银行是主动发还产权证的、有些银行是应贷款人申请发还。待贷款还清之后取消抵押登记。 也有些银行依旧采用留存产权证原件直至贷款还清发还的方法。贷款买房拿产权证的时间和一次性付款拿产权证的时间是一样的,只不过再多办一个<他项权证>放在银行,你的产权证上面有一栏"此房已设抵押"的字样,等你把银行贷款还清之后,到银行去让银行出具一个"贷款结清证明",银行把<他项权证>还给你,你拿着"贷款结清证明"和<他项权证>到产权所属的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注销,同时重新打一本房产证,就是上面没有"此房已设抵押"字样的完全产权房。
贷款审批通过以后接着就该与银行签定贷款合同了,然后办理合同公证及房屋保险等事项(有些银行无须办理),如果是住房按揭贷款,那么在合同公证之后就可以放款,款项直接转入开发商的帐户上,如果办理的是普通的抵押贷款,在签定合同并办理完公证、保险、抵押登记(他项证)后银行会将贷款直接转入专门为开立的银行帐户或约定帐户,耐心等等,等他们的合同做好之后会联系去签字的,即使钱放到帐户上也是需要签字确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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