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第十二条
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二、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采取有限制过户的办法。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就村民使用宅基地有限制条件,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使用,《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其它相关法律也有“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条例。
宅基地可以“宅基地调剂”方式过户给同村村民。具体是符合下列一些条件:
1、办理宅基地调剂使用变更登记限于同一行政村村民之间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转移房产涉及宅基地使用权转移并经依法批准。
2、接受宅基地调剂使用的村民(调入方)须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一户一宅和面积标准。需要的手续:宅基地调剂使用双方凭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已过户)、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调剂协议、村民委员会同意调剂证明等有关资料向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并填写宅基地调剂申请、审批表及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过户需要到当地国土局办理,过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第七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原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转让人,接受土地使用权的一方称为受让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权
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转让契税(县财政收取)及营业税等(地税局收取)。
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法律确定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的重要财产权,确权登记发证的目的是为了依法确认土地权属、界线、范围、用途和面积,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奠定基础。农村土地证可以过户吗?
农村房子土地证可以过户吗?可以,需要买卖双方是一个村集体户籍。双方一起到该土地所属村委会,找管事的,咨询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在村委会同意,以及配合办理过户前提,就可以办理受让方姓名土地使用证,注销之前的老土地证。不是一个村的户籍,办理不成。农村土地不对外人。只在本村集体户籍人士之间转让。农村的土地是以村为单位是属于集体所以的,它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转让。要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书,由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公正,因为按法律规定农村的土地属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所以盖章较好用经济合作社的公章。在签订协议时如果是承包地要签订集体土地经营权转让协议书,如果是宅基地签订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我和弟弟一起买了农村宅基地,两家合盖了一套房子,当时由于工作需要,我的户口签到了城镇,后来办土地证的时候由于我没有农村户口,土地证是我弟弟的名字(本开是一人一半)。 现在有没办法证明我拥有土地和房产?农村的宅基地是集体土地,城镇住房的土地是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一般情况下不能买卖、转让,并且只有本村民小组成员才能经审批后得到宅基地的使用权,这一点是有别于城镇住房及土地可以转让买卖的。如果当时是以你弟弟的名义申请该宅基地的(正规情况下,申请手续上是不应该有你的名字),该土地证就是你弟弟的名字,由于你与弟弟的户口已不在同一村,所以也不可能通过经村、镇有关部门同意的方式将该房屋及土地转到你名下。你可以与你弟弟签订协议,将你在这处房产中的权益在协议中固定下来,作为你们兄弟俩对这处房产权益的内部约定。
农村宅基地土地证怎么过户?土地证去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房产证去发证部门过户。《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证,采取有限制过户的办法。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就村民使用宅基地有限制条件,即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使用,《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其它相关法律也有“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条例。
宅基地可以“宅基地调剂”方式过户给同村村民。具体是符合下列一些条件:1、办理宅基地调剂使用变更登记限于同一行政村村民之间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转移房产涉及宅基地使用权转移并经依法批准;2、接受宅基地调剂使用的村民(调入方)须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一户一宅和面积标准。需要的手续:宅基地调剂使用双方凭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已过户)、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调剂协议、村民委员会同意调剂证明等有关资料向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并填写宅基地调剂申请、审批表及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