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来自 XX 大学 XX 院 XX 级 X 班的一名应届大学毕业生。 自 从 XX 年来到 XX 大学这一充满人性关怀的著名高等学府, 作为一名 城镇低保贫困家庭出身的大学生,我受到了无微不至的帮助与关怀。 大学期间各类助学金、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都让我在大学中的生活 显得不那么如想象中困难,我可以安心在大学校园中读书学习,不让 父母和自己因为家庭的困苦而忧心我的学业。 四年光阴,恍如隔世,如今,我已是一名大四的大学应届毕业生。以 前人们都说,穷人家的孩子,读了书才有出息,先今的我已经开始面 临社会激烈的竞争,也即将拥有自己的工作来挑起家庭的重担,得到 社会的肯定。但是在求职过程中,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金钱。现今, 四川省针对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提出了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我们家庭 经济困难的同学们进行求职补贴,在我的求职道路上再助一臂之力, 让我再一次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温暖与关注。 我以后一定会加倍努力 奋斗,从而回报学校、回报社会、回报党、回报所有关心过帮助过我 和我家庭的同学、老师、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好心人。 在此, 我郑重地向 XX 大学 XX 学院提出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 贴申请,希望得到学院以及学校的批准。我一定不辜负你们一如既往 的信任与期望,加倍努力,早日成为一个令学校和社会肯定和骄傲的 人。
保留学籍征兵入伍这是可以的,考军校也是可以的,但是一旦考上了军校,就意味着放弃原来学校的学籍。正常的情况是,服役期满之后,回到学校继续学习。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就学优待: 国务院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2条规定:“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征兵工作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有相应规定,如《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以服现役。学生依照前款规定应征服现役的,原就读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学校可以酌情减免学费;本人申请调整专业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照顾,妥善解决。”《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退役士兵在校入伍未完成学业的,退役后可以回原学校复学。不要求复学的,按本办法第14条的规定办理。复学的退役士兵,视为自谋职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为什么啊
自立自强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