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把工程款钱拿走了,没有成立公司,有项目合作协议,我们是做工程的,请问他这样涉嫌犯罪吗?

2024-12-17 1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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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

《刑法》第培樱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配仔丛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戚睁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回答2:

来错地方了去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