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和我老公都是一个地方的,我们都在外地,请问,能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吗?

2024-12-17 19: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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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回答2:

如果离开户籍地一年以上,就可以在居住地办理离婚!

回答3:

不能

回答4:

不可以
结婚和离婚必须在男女双方任意一个地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其它地方暂时没有这个服务。

回答5:

应该不可以,为什么不回家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