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违反公务用枪携带、保管规定,致使公务用枪丢失、被盗、被抢的,给予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不及时报告的,从重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公务用枪保管人员对应集中保管的公务用枪不及时督促收回,致使公务用枪丢失、被盗、被抢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公安民警非工作需要携枪进入宾馆、饭店、商场和歌舞厅等公共场所的,给予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公安民警携枪饮酒的,给予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
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九条 规定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人民警察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不应有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到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员,由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出了事肯定是刑事责任!
你说的是警察负担什么责任还是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