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算啊?

我的工资是1813元,想知道个人所得税扣多少,谢谢各位?
2024-12-23 15: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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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按累进税率计算,月收入扣除社保公积金等免税额后,超出3500元部分应缴税额按累进税率计算扣除。

1、全国各地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都是一样: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3500元)。

2、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下表所示:

3、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应纳税额

注:这个税率是2018年4月以前的。

一、例如,某人某月工资为6000元,减去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后为4860元,然后减去个税免征额3500元,得出应缴税所得额为1360元。

1、经查《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可知,与1360元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3%和0,因此个税=1360x3% - 0=40.8元。

2、所以,工资6000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40.8元。

扩展资料:

免税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 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十三条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参考资料:个税申报_百度百科  

回答2:

全国都一样的,都执行统一的个人所得税法。

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工资薪金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006年度开始扣除标准为1600元。

税率分为9档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您说的工资薪金收入是1813元(记得如果有奖金和其他津贴都要加进去的啊)
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1813-1600=213元
适用“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档税率
应纳个人所得税+213×5%-0=10.65元

回答3: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813-1600)*5%-0=10.6元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回答4: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原来是2000,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一审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各项社会保险费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