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按你的工龄一年一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的,不满一年按1个月计算,不满半年的按0.5个月计算)。关于续签劳动合同的问题,法律虽然规定了必须提前通知劳动者,但司法实践中,只要通知不续签的时间不超过1个月,仍然有效(比如新用工,法律规定也是一个月之内签书面合同),因此,你是在到期后18日通知解除的,就算打官司,你也很难胜诉的。我10多年的劳动纠纷经验,可以十分肯定给你这个答案。建议你:1、因为是口头通知的,你不管,也不理会他,出什么书面解除的,你也不要签收,尽量拖;2、照常上班打卡,每条都记录自己上班的日期时间(用手机拍照片、视频,打卡的时候对准打卡机,要清楚),尽量收集你这段时间上班的证据;不要违规。总的来说,你就采用一个字,拖,不要办工作交接,他不安排工作的,你也会去坐。做到下班打卡走人。等过了30日再算。否则,你这个双倍工资的要求很难得到支持。法条我就不例举了,满意的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