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等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管辖的人民法院是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应当有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