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咨询房屋买卖是否需要夫妻签字问题的当事人很多,今天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婚姻法解释一对平等处理权进行了解释,婚姻法解释一强调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从法律的规定我们不难看出,如果所卖房屋涉及夫妻共同财产, 原则上是需要夫妻共同签字同意的。如果所出售的房屋是夫妻个人财产或是出售房屋对方符合善于取得条件的,即便单方签字出售也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房子理应属于婚前私人财产,如果没做婚前公证的话理应不用双方签字。这个时候如果再买房,就可以算成夫妻共有财产了,双方签字并公证。
不需要,婚前房产属于个人房产,不需要对方签字的。
婚前房产:
婚前买房,产权归登记方所有,为一个的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