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如下依据,认为公司应给于带薪休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工制度应依法制定。
再,根据兵役法第十四条,应征公民应按兵役机关要求体检。何为应征公民,参见该法13条。
可见,应征公民接受体检是法定义务,即使公司规章也不得违反,故我倾向用人单位不能扣工资。
经过请教高人,确认不能扣工资,且应为带薪假。因为依法参加体检属法定的社会活动,而对于社会活动劳动法规作了如下规定:
《劳动法》第51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0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希望能帮到你。
没有规定说征兵体检时间可以照常发工资。所以发与不发由企业就是老板自行决定。
打当地劳动监察大队电话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