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担保保函何时退还?如何退还?工保网
保函的退还与注销是工程担保业务的最终环节,这一程序对于确定担保三方当事人的最终权利与义务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如银行保函退还事关被担保人授信额度的释放,担保保函退还事关被担保人保证金额的索回等。
保函实务中,与保函退还相关的规范较为分散;法律实务中,与保函退还相关的纠纷却颇为常见。这与我国工程担保实践时间较短有关,也与国内保函业务适用规则尚不完善有关。
工程担保保函什么时候退还?为什么要退还?本文将对实务中常见的保函退还问题作出解答,并结合投标保函近况展望保函退还工作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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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担保保函退还情形
退还工程担保保函意味着保函失效,亦即担保责任解除。根据责任解除原因,保函失效可分为已兑付保函失效和未兑付保函失效两类。已兑付保函失效是指保函项下已无可付金额、担保责任自动解除的情形;未兑付保函失效包括保函有效期届满和担保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担保责任已履行:担保人按照工程担保保函约定向债务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后,自担保人向债务人支付(支付款项从担保人账户划出)之日起,担保责任即解除。
保函有效期届满:保函有效期是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权利存续期间。根据《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担保的有效期届满时,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实体权利消灭,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因此有效期届满债务人未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解除担保责任。
担保合同提前终止:保函终止可以分为担保人解除合同和被担保人解除合同两种情形。前者指债务人未履行担保合同约定义务,担保人主动解除合同的情形;后者指债务人主动申请解除担保合同,以及未经担保人同意而转让、质押、抵押保函,造成担保责任自动解除的情形。
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独立保函权利义务终止情形,也为保函终止提供了部分判断标准。
以投标保函为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在3天内开具释放证明,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函:1)中标人签署了工程承包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履约担保;2)招标过程因正当理由被招标人宣布中止;3)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4)投标有效期满而投标人不愿意作出延长;5)在投标截止日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书不再进行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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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函的退还意义
退还保函,是债务人的义务所在:正如投标保证保险条款普遍载有“保险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作为投保人义务,担保人解除保证责任后,债务人应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限内将保函原件返还担保人。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保函的返还期限不同。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版第4.2条规定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要求招标人对符合项目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