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现公司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如何操作妥当?

2024-12-15 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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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那要看看你员工是违反什么规定咯,给你具体的,你自己看吧

以下六种情形,单位解除、终止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试用期内也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由用人单位举证;因此,录用条件应当具体化,书面化,公示化,证据化;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什么情况属于“严重”,应当在规章制度中明确,以利于操作。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重大损害”应当以书面形式量化,如规定达到10000元则为“重大损害”等。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可书面通知劳动者,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其它用人单位出具的已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

(5)因劳动者不诚实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劳动者提供虚假资料,如假文凭、假证件、假经历等;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行之有效的入职审查制度。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回答2:

首先,检查公司的制度是否程序合法,是否公示过?其次,检查一下公司有无该员工的违反记录?再次,书面通知其本人,告知,要求限时解除劳动合同。最后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并且给以经济补偿或赔偿。

回答3: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并不是违反劳动纪律就要解除合同的。

回答4: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什么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需要向全体员工通告,才能作为认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依据;
2、需要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该行为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否则,不能给予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
3、以下情形可认为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妨碍、影响、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的;故意损毁公司或他人财产的;侵占公司财产的;不服从管理,打骂、纠缠相关人员,情节恶劣的;连续矿工或累计矿工达到一定时间的;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