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脑打印出的遗嘱,继承人作为见证人签名具有法律效力吗?

2024-11-30 1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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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电脑打印出的遗嘱,继承人作为见证人签名,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首要说明的是,继承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对待的。也就是说,继承人作为见证人签字是无效的。

  打印的遗嘱本身就具有很大的争议,即使在打印的遗嘱上有遗嘱人的签字,也有见证人的签字,还注明了年、月、日,也是有争议的,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

  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

  关于见证人的资格,中国《继承法》未作正面规定,但第18条从反面规定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综上所述:

  用电脑打印出的遗嘱,继承人作为见证人签名,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回答2:

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遗嘱、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还规定了公证、自书、代书3种形式;并规定,在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可以口授遗嘱。口授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作证。危机解除后,口头遗嘱无效。

你的这份遗嘱,可视为代书遗嘱,缺乏见证人,没有法律效力,视为无效遗嘱。

关于见证人的资格,中国《继承法》未作正面规定,但第18条从反面规定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在目前的情况下,找符合条件的律师作为遗嘱见证人较为稳妥。五、遗嘱的内容。遗嘱的内容,就是遗嘱人对处理遗产及其他事务的意思表示。在一般情况下,遗嘱的内容应包括: 1、指明遗产的名称和数量。 2、指定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3、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具体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项目及份额。 4、指明某项遗产的用途和使用目的。 5、指定遗嘱执行人。

回答3:

如有争议,此遗嘱无效,因为继承人和见证人如是一人,就有造假之闲。一般法律上不认可

回答4:

当然无效的啦

回答5:

起码应该有第三人见证 或者经过公证 或者有录音等证明 否则很难采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