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人民法院可不可以审理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

2024-12-22 11:4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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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基层人民法院不能审理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回答2:

肯定不可以。应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回答3:

  基层人民法院不能审理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回答4:

不可以。两者是相同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所以,基层人民法院不可以审理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

至于基层人民法院可不可以判无期徒刑,依照上述法律规定,依余之见,不可以。两个问题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