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费一般是由单位承担的,法律规定详情如下: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因工受伤需在法定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劳动能力鉴定费,如参加了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规定范围的费用,如未参加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相关费用.
你好!
由单位承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参保了的话由社保机构承担,没有参保的话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