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有部门内容你没有谈到,因此只能提供一些基本的意见供参考。
1、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城镇房产用于抵押,应该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一般的情况叫办理他项权证),抵押自办理完登记之日起生效。如果你家的房产未办理抵押他项权证,那么对你基本没有什么约束,你只须以遗失为由申请重新办证即可。
2、如果已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且你亲伯伯是在抵押前过世,那么你可以主张抵押登记无效,因为按我国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相关手续时,应该由抵押人(你亲伯)签字或者授权他人办理,由于你伯已去世,不可能授权他人办理或亲自办理,因此一定会被认定无效。你也可能要回房产而且无须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