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是没有效力的,而最终这些遗产是按法定的形式进行分割。他爸爸、大爷、姑姑对房子都享有三分之一的继承权,你朋友在爷爷遗产的继承里并不能分到,但是由于他爸爸有精神疾病,而你朋友已经成年,那么就应当是他爸爸的财产代管人,变相的保管了他爷爷留给他爸爸的那三分之一的遗产了。
大爷是不能私自处理房子的,房产证上肯定还是他爷爷的名字,如果他爷爷去了,那房产证根据法定继承上面的名字应该是他爸爸、大爷、姑姑的。
关于分割问题,这个就要靠大家协商了,谁愿意要钱,谁愿意要房子等等……从法律的角度看,应该是大家平分的,但在处理不动产时,往往会灵活变通。房子的价值多半是按当下的房价算,这个也是要看大家的协商了。
你爷爷的口头遗嘱缺少成立要件,是无效的。
按法定继承,你父亲和你大爷以及你姑姑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每人可以分得三分之一的房产。
你的遗嘱无法认定有效,建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析产。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平均继承。
1、口头遗嘱,只要有两上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完全行为能力人作见证,也具有效力。如能证明这一点,你爸爸可以继承你爷爷的房子。
2、即使口头遗嘱不能证明有效,你父亲的继承权也不能被剥夺,仍然可以继承其应有的份额。
理论是你爸爸、大爷、姑姑各三分之一。不仅如此,你父亲如无生活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还可以主张多分。
不过,你父亲是无行为能力人,你作为监护人,可以代其进行管理。
3、任何情况下,你大爷都不能私自处分房子。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可以共有,三个人的名字都上去。也可以一人拥有,按市场价向另外两人补偿其应有的份额。
北京的房价,可以请评估中心鉴定。
你爷爷的口头遗嘱无效,走法定继承,第一序列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有同等继承权。
你丫问了这麼一个大问题 居然一分都不给 太抠了吧
还有回答问题的人看清楚了 不是他的遗嘱 也不是他爷爷的遗嘱 是他朋友的爷爷的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