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正常时与监护人对财产处置等发生纠纷怎么办?

2024-11-12 07:47:5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的哥哥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是可以对自己的财产做出处置的。但是他只能处置自己的财产,共同居住人的财产他是无权处理的,你母亲的财产归你你母亲个人支配。
  但是根据民通的规定,你的父母是他的监护人,如果不对他监管,在犯病时造成的损害监护人要承担责任的。
  附:(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
  任监护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亲属;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
  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
  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
  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
  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第十九条 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
  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根据他健康
  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回答2:

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可以处分自己的财产.但无权处分他人的财产.所以,你哥哥可以处置自己的财产,而不能处分你母亲的财产.

回答3:

1.是的,因为这种监护是法定的.
2.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可以处分自己的财产,但无权处分他人的财产.所以哥哥在其精神正常时对其名下的财产有支配权;但是在其精神不正常时,对其名下的财产并不具有支配权.
3.如果发生冲突,也分两种情形: 在其精神正常时,对其个人财产的处分行为有效,对其他财产的处分行为无效;在其精神不正常时,则以监护人的意思表示为准.

回答4:

1、按照民法通则70条第一款,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可以确定间歇性精神疾病患者在未发病时,精神疾病患者疾病康复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处置其个人合法财产,其法定监护亦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因被监护人已经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已经完全丧失其监护权和法定代理权。
2、此种情形下,未发病的间歇性精神疾病患者或已经彻底康复的精神疾病患者,有权处置其个人合法财产,曾经的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亦包括其他人无权干涉,更涉及不到什么所谓“纠纷”的问题。
精神病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人家个人的财产就只有他个人说了算。谁也无权干涉。
3、即便间歇性精神疾病患者,处于发病阶段,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亦无权处置其个人合法财产,因为监护人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仅为监护被监护人,也就是精神疾病患者的财产,监护权不等于处置权,除非监护人可以证明,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必定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4、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责任,造成被监护人财产损失应当承担责任。造成被监护人财产损失应当赔偿。
5、在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之时,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其监护权,并将监护权变更于己方名下。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4条、18条、70条、7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