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局 和住建局有什么不同

2024-12-26 05: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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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地产管理局 和住建局的不同:

一、职能不同

1、房地产管理局是主管房产登记,或者说是房子建成后的管理工作。2、住建局是管房子建成之前的工作,主要是建设工程计划,施工等等管理。

二、下设机构不同

1、房地产管理局只有办公室、财务科、产权科、房管科。

2、住建局有办公厅、法规司、住房改革与发展司、住房保障司、城乡规划局、标准定额司、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建筑市场监管司、城市建设司、村镇建设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住房公积金监管司、计划财务与外事司、人事司。

扩展资料:

房管局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证件和资料:

1、房地产抵押及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当事人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5、施工许可证

6、工程状况的书面说明及房产测绘报告

7、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文件(决议)

8、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9、房地产评估报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管局

回答2:

职能不同

1、房地产管理局是主管房产登记,或者说是房子建成后的管理工作。
2、住建局是管房子建成之前的工作,主要是建设工程计划,施工等等管理。

下设机构不同

1、房地产管理局只有办公室、财务科、产权科、房管科。

2、住建局有办公厅、法规司、住房改革与发展司、住房保障司、城乡规划局、标准定额司、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建筑市场监管司、城市建设司、村镇建设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住房公积金监管司、计划财务与外事司、人事司。

扩展资料

房地产管理局的任务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住建局的主要任务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七)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管局

回答3:

部分地方房管局都是建设局下设单位,城管局或城管队也是。只有少部分地方房地产管理局和城管局独立了,和住建局平级,但是极少。

一、职能不同

1、房地产管理局是主管房产登记,或者说是房子建成后的管理工作。

2、住建局是管房子建成之前的工作,主要是建设工程计划,施工等等管理。

二、下设机构不同

1、房地产管理局只有办公室、财务科、产权科、房管科。

2、住建局有办公厅、法规司、住房改革与发展司、住房保障司、城乡规划局、标准定额司、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建筑市场监管司、城市建设司、村镇建设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建筑节能与科技司、住房公积金监管司、计划财务与外事司、人事司。

扩展资料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政府有关房地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房地产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

二、负责房地产行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负责房地产备案,负责房地产测绘,白蚁防治及安全鉴定管理;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参与房地产开发规划的编制,配合实施县政府确定的开发项目。

三、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及房屋租赁管理。

四、行使本县直管公房所有权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的修缮、经营和保值增值,收取直管公房租金。

参考资料:金乡县房产管理局 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



回答4:

1、房地产管理局是主管房产登记,或者说是房子建成后的管理工作。
2、住建局是管房子建成之前的工作,主要是建设工程计划,施工等等管理。

回答5:

房地产经纪人证书, 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都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