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单位福利房,应该是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是政策性住房,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并可以享受国家很多其他优惠政策。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集资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必须要经过产权共有人建设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如果是纯福利房,应该是公房,100%产权属于单位,你只有居住权而已。
如果是单位根据你的贡献,赠与你的房产,100%产权属于你的,你就应该去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等等手续。
当然如果是第一种情况,即单位集资房,因为不能流通,只和单位打交道,你不办房产证也可以,因为有合同可以证明一切!
问题很大:
1;无产权房屋不能买卖。单位的福利房也是在其中。民间定理的合同不符合法律依据。签定买卖合同只是个人行为与规定有冲突。谨慎。公正也可以还是建议赶紧公正。但现在这样的房子不知道能不能公证您还是赶紧查询下情况。
没有房产证是不受保护的,不但要房证还要土地使用证,原房主的缴费收据和房屋转让合同最好是去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国家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交易。
特别是一些单位的福利房,本来他们和单位签订合同的时候已经保证不得出售于外部人员的,但有些人准备离开单位了,就不经单位同意擅自把福利房子出售给非本单位人员。等他拿了钱走了,你出了一大笔钱买回来的房子有没有房产证,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单位要收回房子的话,你拿什么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呢?
所以奉劝一句,别买了。
受第三方保护的最好到房地产相关部门做权属的变更,或者去公证处做公证,只有通过国家相关权威部门认同的才能得到充分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