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两科。
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一)公共基础知识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
考试内容: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中国近现代史、世界现代史及其他知识等。
其他知识:
2009年3月至2010年3月间发生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等。
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实务题、论述题、简析题、写作题、案例分析题、综合分析题、材料处理题等。
根据A类、B类、C类不同试卷结构的要求选取上述若干个题型。A类、B类、C类试卷均有主观题和客观题。
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能力和素质。试卷主要包括:知觉速度与准确性、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内容。
A类试题结构为: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资料分析四个部分;
B类试题结构为:知觉速度与准确性、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资料分析五个部分;
C类试题结构为: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资料分析四个部分。
知觉速度与准确性: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符号信息进行筛选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数量关系: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重点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判断推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运用语言文字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
资料分析: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形、表格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数据性、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考试题型均为客观性单项选择题。
考试时限为100分钟,满分100分。
(三)《申论》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等,主要测查应试人员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能够理解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
贯彻执行能力——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解决问题能力——要求运用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对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四)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仅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报考的职位、法警职位、法医职位、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人员,加试法律专业科目,试卷既有客观题又有主观题。
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