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问题描述,如果实在无其他财产偿还仅有房子,可能会被拍卖,但如果是唯一住房,原则上不会,但如果执行人或者债权人要求以大换小等方式,也有可能被拍卖。如果是多套住房,那其中一套房屋会被拍卖,拍卖后多余的钱会返还。
法律分析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如果不是唯一住房,会拍卖其中一套房屋偿还借款。如果是只有一套住房,但执行法官会根据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是唯一住房,比如一审诉讼、仲裁案件立案受理后,被执行人因转让其他住房而形成一处住房的;被执行人在城镇虽只有一处住房,但在当地(县级的市、县、区)农村有宅基地并自建住房的;被执行人的一处住房用于出租、出借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连续一年以上未居住的等等就可能不会认定为唯一住房,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被判断为唯一的,原则上不会拍卖的,但如果执行人或者债权人提出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被执行人的财产只有一处已设定抵押的房屋时,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以大换小、小差换好、以远换近,但不能从有到无”。房屋也可能被以小换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 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如果你只有这一套房子的话,法院是不会拍卖的,因为要保障你有住的地方。但是如果你有多套房子(或私家车),那么就有可能由法院进行拍卖了。如果两笔借款都没有特殊的要求,拍卖所得款项应该是按比例分配。
如果你存在两套住房的话,法院当然可依申请对你的房屋进行拍卖,若仅是一套房屋,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对房屋进行处分。仅会执行你的非固定财产。
这要看具体情况,那个十万元的法院也判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