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看你自己了。继承的遗产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剩下的没有能力偿还。这种情况不会进入黑名单的。
债务人如果死亡了,那他的债务是由其名下的资产偿还,如果继承人想继承财产的话,就要代偿债务,如果放弃继承财产,那债务也不用他负责了,由名下资产低,既是资不低债,也算两清,所以你无力还债,就承诺放弃继承权。
人去世,配偶是否要偿还债务,从实践当中,应该从两个角度来考虑。
第一:该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被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配偶就有义务偿还。第二:去世的一方是否遗留财产,继承人应当在继承财产的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