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所说的内容来看,你并没有做错什么,虽然老板说你这样没职业道德,但是你是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在进行: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要辞职,老板说需要交接好,这一方面你也在进行,所以你离职完全是合理的,老板没有权利要求你必须要留下来。
另外,公司招不到人不是你的问题,你已经提前告知公司离职的事情,给了他们招聘的时间,所以完全不需要有顾虑, 想离开就走吧。
我是成都渡仁心理的小路,希望可以帮助到你,望采纳。
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正式职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论单位是否同意,你都有这个权利。不知道你们劳动合同约定是否两个月试用期,如果是两个月试用期,你现在转正了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离职,不需要单位同意。同时,做好工作交接。这样是有职业道德的体现,至于单位无法招到人是单位的事情,不用过分忧虑。
你已经在一个月以前就提出辞职了,你的责任已经到家了,可以说很有责任心了,公司招不到人不是你的责任,你到时候走人就行了。
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就可以!到时就可以走了
你的做法完全合法,老板是违反劳动法的,不要听听什么道德之类的胡说,你告诉他。到劳动监察大队去解决,看人家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