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古代文物的考古发现的资料显示,人类用火的时间可以追溯到一百七十万年之前。在云南省的元谋人生活过的洞穴里,我们的考古学家就曾经发现有碳屑和灰烬以及燃烧过的野兽的骨头化石。
比元谋人在晚一些的陕西蓝田、辽宁的鸽子洞还有北京的周口店等许多地方猿人的遗迹中,也都发现过原始人用火的痕迹。大约从十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的中期开始,人类就已经掌握了用火石的互相撞击以及我们所熟悉的钻木取火的生火的方法了。
《韩非子·五蠹》中关于远古时期人们“钻燧取火(钻即火燫,燧即火石;钻燧取火即是用火燫与火石摩擦或撞击而取火),以化腥臊”的记载,《庄子·外物》中“木与木相摩则燃”的描述,都反映了早期人工取火的情形。 掌握人工取火技术,意味着人类第一次控制了这种变革物质的、强大的自然力。掌握人工取火技术,是人类技术史上一项伟大发明,它开创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称赞说:火的使用“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界分开。”
【原始人用火历史发现】
(1)19世纪70年代,亨利·摩尔根根据当时澳大利亚人和大多数利尼亚人当中所存在的民族志资料,把人类开始用火的时间,定在中级蒙昧社会时期,即始于鱼类食物的获得(相当于旧石器时代晚期或中石器时代之初)。人们对人类用火的历史还停留在几万年的时间概念上来认识。
(2)1927~1957年,在北京周口店猿人文化遗址掘得了大量的木炭、灰烬和燃烧过的土块、石块、骨头和朴树籽,以及在比“北京猿人”稍早的周口店第13地点发现的灰层和烧骨后,从而扩大了人们的视野,改变了人们对人类用火在时间概念上的认识。在那时,北京猿人已经有了长期的用火经验。这样一来,就把人类用火的历史推到了55万年以前。
(3)1960年在法国东南部马赛不远处,工人们爆破筑路时,从一个叫埃斯卡的山洞里,发现了被认为是欧洲最古老的用火遗迹——木炭、烧石、灰烬,地面上还有五处直径达90厘米的红烧土遗迹,该遗址距今可达100万年。
(4)1960年,贾兰坡先生同王建先生在山西芮城匼河文化遗址调查发掘过程中,曾发现烧鹿角及哺乳动物的肢骨。匼河文化遗址用古地磁测定距今69万年以上。1961年及1962年,山西省博物馆在距匼河遗址3.5公里的西侯度文化遗址发掘时,曾“发现了一些颜色呈黑、灰、灰绿的哺乳动物的筋骨,鹿角和马牙。呈灰绿的马牙还炸裂成碎纹,和北京人遗址的被烧过的骨头和牙齿并没有什么两样,经过化验也证明是被烧过的”。“用古地磁初步测定西侯度遗址的绝对年代距今至少也有180万年”。
(5)“1966年,在陕西蓝田公王岭含蓝田人头骨化石经古地磁测定距今100~80万年前的堆积中,也发现有黑色物质,经化验,全为炭质,有少数较大的炭粒肉眼可见,考古学者戴尔俭等认为:“这种炭可能是人类使用火时,树干或树枝等未充分燃烧,后被流水搬运至适当距离而形成。”
(6)“1971年夏天,贵州省博物馆在桐梓县九坝公社云峰大队的岩灰洞里,发掘猿人化石和其它脊椎动物化石、石器的同时,还发现了几块炭屑和烧骨。”根据他人对岩灰洞猿人骨化石与北京猿人骨化石的比较研究,岩灰洞猿人生活的年代与“北京猿人”生活的年代大体相同或略早。
(7)1973年夏天,贵州省汪家寨煤矿地质科,在水城县艺奇公社的硝灰洞里,发现了灰烬、哺乳动物化石。次年,经贵州省博物馆发掘,在所留存的宽10、深0.3~1米厚0.1~0.7米的堆积中,获得旧石器材料50多件,灰烬层厚达0.15米,其中含有很多烧骨、烧石和一定数量的哺乳动物化石。该遗址的年代为中更新世。
(8)1973年冬,在云南省元谋县上那蚌村含元谋人化石产地发掘时,不仅从地层中找到了元谋人制造的石器,而且还发现了大量炭屑。这些炭屑多搀杂在粘土和粉砂粘土中,少量的还夹在砾石透镜体里,炭屑沉积达3米之厚。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炭屑常与哺乳动物化石伴生,有的化石骨片上还有人工痕迹,炭屑中最大的炭粒直径可达15毫米,小的也有1毫米左右。在发掘时,经随意抽样测定它的分布密度,在4×3厘米的平面上,1毫米以上的炭粒达16粒之多⒀!贾兰坡先生研究这个问题时指出:“有理由认为是人类用火的最早证据,比用自然界的野火的燃烧来解释更有说服力。”元谋猿人生活的年代距今170万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