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各地政策不一,且差别巨大,但主要取决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年限、月缴公积金额度、贷款人年龄。一般单人最高贷款50万左右,夫妻100万左右。
一万公积金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最高可贷60万元,具体计算还需要根据缴存公积金年限来确定,计算方法为:贷款金额≤缴存账户余额×(14+已缴存年数)。
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其他情况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统一不超过40万元。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所购房产为期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8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暂不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扩展资料:
根据郑州住房公基金管理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公积金贷款需要以下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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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的是,1万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与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关。“信用管家”介绍,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下列因素构成:
1、公积金可贷额度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
以杭州为例,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其中:
(1)职工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2)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3)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
由上可知,如果杭州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1万元,那么,不考虑其他因素,个人可贷公积金额度为:1万元*15=15万元。
2、公积金可贷额度与月缴存额挂钩
以长沙为例,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严格执行贷款额度与缴存额度挂钩的规定。
取消原有最低可贷额度20万元的规定;取消原“未婚借款人购买首套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测算出月还贷额高于缴存基数50%时,可按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测算月还款额”的规定。
如果对当地的1万元公积金贷款额度有疑问,可登录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公积金贷款计算器进行计算,方便又快捷。
具体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