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没装牌,在路边放着,被交警把车拖走了,怎么处理

2025-01-07 09: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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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车辆被拖走当事人要通过电话查询接受违章处理的地点、期限,将违章处理完毕后才能取回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拖移机动车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违法事实和证据。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开拖移机动车查询电话,并通过设置拖移机动车专用标志牌明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接受处理的地点、期限和被拖移机动车的停放地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回答2:

车辆被交管部门清拖时交警都会在车辆原来停留的位置写上车辆被清拖的原因以及交管部门的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车主只需联系交管部门及时处理违章就可以了。

回答3:

罚款200,计12分

回答4:

去跟它要呀!怎么办,人家肯定不会给你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