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是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男方需要证明自己的条件更适合孩子的健康发展及经济等各方面支持更有利,争取子女抚养权才可胜算更高。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