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后所有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钱,所以婚后财产应平均分配,如果双方有一方是过错方导至离婚,那么另一方可提出要求多分些财产。
婚前的房子就和你无关了。钱只查你们账户里面的让后平均分割。
只要能证明你也有出房子钱,你就有权利分割房子,否则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