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的性质并不会改变意外的性质,该意外至少会产生以下两项责任:
(一)工伤赔偿责任:
责任产生:该意外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产生。
执法部门:劳动局(被动执法)
追偿人:劳动者
责任人: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地方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劳动法律法规。
(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
责任产生:意外事故符合我国法律或地方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事故限制条件的规定。
执法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动执法)
责任人:生产单位(公司、个体户或承包人)
法律依据: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另外,违章建筑部分,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相关执法部门有权限期改正或要求拆除而无需赔偿。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