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应该是分情况来说的,如果女方生的小孩子在离时小孩子判给了男方,而且再婚后的男方又没有小孩子,后生的这个小孩肯定不属于超生的。如果再婚时,男方和女方各带有小孩子,那么肯定会判超生的,如果只有一方带小孩子,在不同的地区好像判定方法也是有些差异的,还得看当地的生育政策的。
据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 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 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九)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以上就是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如果还不清楚,可以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
只要你俩婚前各自生育子女人数不超过两个,在办理结婚证后提前到女方计生办,办理现在准备生育孩子的准生证,就可以生育属于你俩的孩子。如果女方之前的那个孩子没有办理准生证,那么~~之前的孩子就算超生,你们再想生育子女,更加是超生,要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