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涉及到几个方面的问题:1、当初被人逼迫写下欠条后有没有去报警,有的话怎么处理的,这个案子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如果没有报警,现在被起诉了又说是被强迫的,法院会有质疑。2、有没有金钱往来,这种最主要还是证明是否真实存在借贷关系,如果欠条写的金额很大,但是对方又不能拿出银行转款证明,那银行也同样会有疑问。
所以如果当初你报警了,现在别人又拿不出来给你转款的银行转款证明,那问题就不大。
1、当事人需要收集证据证明笔债务属于逼迫债务,应当属于无效债务。
2、既然是欠条,法官在审理时要查清该欠条债务属于合同之债,还是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如不存在实际债务,可以向法官说明情况。
3、如确实存在债务,对方虽然逼迫你写欠条,但是该笔债务确实存在,你仍然需要偿还该笔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