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可以用于发放股利的。
盈余公积的提取是企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一种限制,目的是不能“分光吃光”。
提取盈余公积本身就属于利润分配的一部分,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无论是用于弥补亏损,还是用于转增资本,只不过是在企业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的转换。一般情况下不得用于向投资者分配,如果为了维护企业信誉,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可以:
(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结余;
(2)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利率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
(3)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