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医药回扣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分析
医生回扣金额达到了三万元以上,就可以构成受贿罪。因为医生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一般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所以如果医生在治疗的过程中吃回扣的,应当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罪。对其处罚判定,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医生受贿罪量刑标准是,受贿数额较大的,判处有期徒刑,没收财产,并且吊销医生执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在医机构的药品交易、器械采购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如收取药品回扣、赞助费、新药推荐费等,数额较大的,也将对商业贿赂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受医药回扣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依据《药品管理法》第90条、第91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条、第8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其它利益的,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处分。情节严重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通知,依法吊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情节严重或数额较大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心理医生拿医疗回扣的,一般是科室主任。一般心理科是个穷衙门,用不上好手机。用普通心理学推断,拿了几个月回扣,应该自我积极奖励,买鞋子衣服不合适,一定买苹果手机。如果拿了几年回扣,一般会考虑买办公房收房租比较隐蔽。问题是,近一年鼓励试行大数据破案科研,哪个医药代表能逃脱。最后心理医生能躲得掉吗?满五千元辞退,满某几万会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