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 专利许可备案,且怎样可以查许可备案的具体内容

2025-01-03 18:00:1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专利许可后,可以许可他人制造、销售、使用技术等等),专利权人与专利使用人之间签订的许可合同到知识产权局备案,会记录在专利登记簿上。

查询有两种方式:
1、去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最顶上一行有“服务”,下面有“专利查询”,使用“中国专利查询系统”,可以查到相应的专利备案情况,其中“事务公告”有一项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的内容,记载了专利公报的期号、公告时间,然后再去国知局网站上查相应的专利公报,进去以后慢慢找吧,一期专利公告怎么也得有个几千页。
2、去当地的专利代办处(一般和省会城市的知识产权局在一起),制作专利登记簿副本,目前还是不要钱的。

回答2:

获得授权的专利既可以转让(类似于卖房),也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收取使用费(类似于租房)。
如果是专利许可(例如许可他人制造、销售、等等),则可以将专利权人与专利使用人之间签订的许可合同到专利局备案。
可以查询,不需要手续,专利局官网上就可以看到。

回答3:

就是人家这个专利已经申请备案了,这个技术已经有了,就属于备案的那个人!

回答4:

  专利许可备案是指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作为让与人,许可受让人支付一定费用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订立专利许可合同,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机关备案的行为。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交易行为,促进专利实施而对专利实施许可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可以委托专利备案代理机构进行。
  当事人应当依据合同条款,填写专利合同备案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办理专利合同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各一式两份:
  1、备案申请表;
  2、合同副本;
  3、专利证书或者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让与人身份证明;
  5、其他文件。
  当事人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用A4纸单面打印。提交的文件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

  地方备案部门受理备案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形式及时将备案申请表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的法律状态。
  对符合要求的专利合同备案申请,地方备案部门在7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准予备案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向当事人发出不予备案通知。
  地方备案部门在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后3日内,将其备案意见、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文件等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录入数据库并在专利公报公告。
  当事人提前解除专利合同的,应当在订立解除协议后10日内持协议、备案证明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原备案部门办理备案注销手续。未按期办理提前解除手续的,原备案继续有效,直至原专利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专利合同备案数据库,管理备案数据,并提供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