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工头的一些法律问题!!!!!

2024-12-20 10:4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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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非常的讲解,甲方欠的是各种材料老板的钱以及一些民工的钱...只有乙方欠甲方工程款40余万....如果甲方办理资质,乙方补齐其他证件后,挂钩建筑公司可以把那个坍塌的房子推掉重造吗???还有,现在乙方仍欠甲的40万不肯付,而甲方需要一些钱来面对上次在乙方那打工的民工工资和材料费,,,如果民工都来要工资,甲方又没足够钱来支付,因为欠款有90万(各个材料老板到镇政府有登记),那甲方可以和民工一起去乙方那要钱吗????甲方要求乙方支付上次未结清的工程款,是合法??????????!!!!!!
问题比较复杂。
1、从法律上讲,是不准挂靠的,那样也是违法的。
2、关于工程款的问题,我上次已经给你讲清楚了。如果你能要来,当然更好的。
那乙方坚持不付,甲方可以带民工和材料去拿属于甲,但放在工地上的东西吗?或者讨钱?合法吗?照理是为民工想办法,为国家安定办事啊。...
属于甲的材料如果没有查封,当然可以取回,至于你讲的那些,属于政治问题,我们不好评论
可是那些材料是放在工地上的,虽然乙方只付了一点点钱,但前几天去人拿的时候,乙方打电话到村里,村里说这是共同财产不能拿,而且村里也叫甲方再帮乙方造房子....真的是不懂了。.拿又不能拿,钱又不付,造的话更始违法了。...那不是民工工资和材料费都给乙方给拖死了。.
如果法院诉讼的话,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拿回钱....那些民工过年要回家的,怎么办????????谢谢告之.
请:1如果甲方跟乙方说一切停止,我们划清,不造了,那乙方未付的工程款算合法收入吗?可以收回吗?有些人说是非法收入,不能拿到的。2.如果现在让村里帮忙签合同,又怎么签??3民工的工资问题,要回家过年的问题又如何解决???有什么办法???????????谢谢。........................................
比较现实的做法,双方坐下来谈判。
第一,确认施工合同无效,确认甲乙双方共同对合同无效承担责任。
第二,工人工资必须优先支付,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三,甲方放弃乙方所欠工程款,但甲方应当取回属于自己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