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是指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送交收件人的诉讼行为。
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有直接送达和留置送达。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和外交途径送达。
送达的目的是使收件人了解送达文书的内容,以参与诉讼活动,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一经送达即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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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送达的特征:
1、送达的主体是法院
送达的主体必须是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向法院或者他们相互之间递交诉讼文书或其他文书都不叫送达,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
2、接受送达的是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送达是法院在诉讼中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所进行的一种诉讼行为。法院在诉讼外或者虽在诉讼中,但是是给诉讼参与人以外的人发送或报送材料,如上下级法院之间递送案件材料就不是送达行为。
3、送达的文书主要是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
在诉讼中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主要有:判决书、裁定书、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反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各类通知书(如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传票、调解书、支付令等。送达其他文件不能叫送达。
4、送达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
送达必须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能达到预期的法律后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送达
你好。 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传票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
6、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如果法院传票不能亲自送到被告手里,可以通过上述的其他方式送达。
法院送达是指案件起诉到达法院后,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产生相应法律后果的行为,该行为贯穿立案到执行的全部诉讼环节,推动诉讼活动从开始直到结束,涵盖了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所有类型的案件。送达是一种具体的行为,但对送达行为予以规范并上升为法律后,法院送达就演变成一项制度。我国目前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一般将送达方式分为六种,即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转交送达、委托送达,其中以直接送达为主,其他送达方式为辅。直接送达是指法院工作人员直接将法律文书交受送达人签收的方式;在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当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并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则是留置送达;当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则采用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的方式;转交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是军人或者被监禁、劳动教养时,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或者监所、劳改劳教单位转交;公告送达是指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时,用公告的形式送达文书。就其形式而言,目前的送达方式应该是三类,即:一、直接送达,包括直接将文书送达给受送达人、留置送达和送达给受委托人;二、间接送达,包括通过邮局投递员送达文书,邮寄给其他法院,委托法院送达,由军队团以上政治部门或劳改劳教等监管部门转交送达给受送达人;三、公告送达。